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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简介


  长春税务学院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兼有法学、文学、工学和理学等学科的多科性高等财经院校,为吉林省省属重点大学。
  长春税务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负责全院本科生就业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中心下设就业指导科、就业管理科、就业市场科、就业信息科,共四个科室。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关爱学生,深入贯彻大学生就业方针、政策,完善学院就业工作领导机制,健全就业工作服务体系,提升就业指导服务水平,帮助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加强就业工作信息化建设,建设大学生就业的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广泛开拓就业市场,为大学生提供优质的就业服务,为企业招聘人才创造便利条件,努力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就业率,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
  ·工作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
  ·工作职责:
  1、熟悉、掌握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就业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编制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就业规章制度,编印就业指导手册;
  3、组织开展毕业教育和就业指导、咨询工作,建立并充分发挥就业指导教研室和就业咨询室的作用,组织开设就业指导课,负责专兼职就业指导教师的培训工作;
  4、负责建立和完善就业信息网,收集、整理、发布就业信息,建立用人单位资料库,为毕业生提供信息化服务;
  5、组织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创建、巩固就业基地;
  6、举办各种校园招聘活动,积极组织毕业生参加校外有关方面的就业招聘会;
  7、负责接待和处理用人单位的来访和来函,接受用人单位的委托,做好毕业生推荐工作,并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负责通知毕业生初试、面试、录用等事宜;
  8、负责毕业生的数据统计、录入、报盘及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及时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报送毕业生生源情况及就业方案;
  9、根据毕业生就业方案,出具就业报到证,并协调有关部门,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
  10、负责处理毕业生就业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特殊情况和毕业生违约改签及遗留问题;
  11、按照国家规定定期报告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展情况和毕业生就业率、待就业率;
  12、在学院就业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检查考核各系毕业生就业工作,定期公布各系毕业生就业率;
  13、组织开展就业市场需求分析和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工作,建立毕业生质量反馈系统,为学院的学科建设、专业结构调整等提供相关的信息;
  14、开展就业工作理论研究,对当年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撰写年度就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报告;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